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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7 18: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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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A r/ C9 m, J 本帖最后由 大人先生 于 2012-8-27 09:15 编辑 工行并没有在领用合约中阐明禁止经营性用卡。现在敏感时期是18大之前,应该都有维稳指标的,投诉 ...2 @4 }5 x1 n2 Q2 O- R/ g$ {& @
SDBQiqi 发表于 2012-8-27 01:35  我觉得吧,中外没有任何一家银行会用穷举法,把所有限制条件都明示出来的。个人信用卡是银行借给持卡人供个人使用的小型信贷工具,假设用于经营,银行有权终止使用的。这不是工行创造的先例,本坛著名卡友猪八戒大师曾在帖子里说,美国运通会将用于经营目的的持卡人信用卡账户close掉,因此这也是国际惯例吧。" u9 j' K9 X* s
从另一方面说,信用卡是双向选择的。信用卡的物权在银行,银行对于发不发卡和给多少信用额度拥有绝对裁量权。但客户也有选择权啊,大不了不用他家的卡了,毕竟是银行借钱给客户用,假设摆出“你非借不可,不借给我就不行!”的架势,有必要吗?
$ U, a8 A0 W l6 I$ T我觉得,假设由于银行向客户取费,或者有交易争议,如盗刷,这是可以投诉甚至打官司的。由于这事,就免了吧。' `: j. V9 d8 C
说到十八大,需要维稳,但说大方向,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强化金融监管、打击金融违法犯罪也是维稳重要内容啊。把这事投诉上去,不说是送货上门吧,也是个尴尬事。另外,这事造成了什么重大社会影响了吗?--“广大卡友表示情绪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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