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BC_jasonlee86 发表于 2012-2-1 04:23:00


<续>
2009年4月13日下午4:00, 平阳支行吴副行长回电话要求面谈. 同时在场的还有临汾分行工会卫先生. 寒暄后, 我向二位表述了如下想法.
我认为当时你们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动作是一种公务行为, 因此我现在完全没有必要再咬住梁经理不放。 我不希望事态继续扩大, 我的生活已经受到了严重影响。 希望尽早解决这个问题。 当然, 我还是非常希望继续使用工行提供的金融服务的。 对工行、及其领导还是有信心的, 希望坐下来签一个‘调解协议’。 这样无论是媒体打电话要‘封口费’, 还是把电话打到了我这里。 都可以说问题已经圆满解决了, 双方都满意。但是这个“调解协议”是有条件的。 一、工行必须明确写出“梁经理”存在语言和行为失当, 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二、作为补偿, 工行给我提供一些业务上的便利。 例如给张白金卡或者财富卡, 但这不是必须的; 三、假设上述第一条能够达成一致, 我承诺不在把该事件的影响扩大化。 并向媒体表示事情已经得到了圆满解决。
平阳支行吴副行长表示: 第一条肯定没有问题, 但第二条恐怕有难度或无法做到。 但请示领导后会给我回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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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号有人试图用钱收买我, 被我严词拒绝了。

ICBC_kimwang 发表于 2012-2-1 04:26:34


其实只要当事人书面道歉并帖在工行门口就行了,于情于理楼主都是占理的。
   强烈建议不要提白金卡或财富卡的事情,这个要求对你不利,容易让人利用,也让本来义正严词的投诉变了味。
   支持楼主的维权行为,并祝楼主能达到预期效果!

ICBC_jasonlee86 发表于 2012-2-1 04:32:39


其实只要当事人书面道歉并帖在工行门口就行了,于情于理楼主都是占理的。
   强烈建议不要提白金卡或财富卡的事情,这个要求对你不利,容易让人利用,也让本来义正严词的投诉变了味。
   支持楼主的维权行为, ...
kimwang 发表于 2009-4-13 22:04 http://bbs.wowank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综合了网友的建议后作出的折中决定。 同时我也说了, “这不是必须的”。 只要满足第一条, 我就会做出让步。 明的要工行提供服务上的便利, 总比暗地里收人家的黑钱要心安的多。
假设他们反咬一口的话, 我就把录音文件在网上、向媒体公开。

ICBC_icbc—ccb= 发表于 2012-2-1 04:34:59


继续关注事态发展。

ICBC_jasonlee86 发表于 2012-2-1 04:38:23


本帖最后由 jasonlee86 于 2009-4-13 22:35 编辑
2009年4月11日录音摘要:
当时在场的有平阳支行吴副行长、平阳支行李副行长、平阳支行办公室郭主任。一开始我根本就没打算耗费太长的时间, 预想的是只给他们20分钟。 主要是让他们看网友们的评论。 但会见刚一开始的气氛很不好, 我把打印出的网友评论让二位行长看, 他们连接都没有接。 办公室郭主任打了个圆场, 接下了我递的材料。 随后二位行长对4月8号下午发生的事情一一否认, 拒不承认他们的属下对我作出的种种行为。 我反问道:“您认为你们现在还能说得清吗? 假设你们认为当事人不存在过错, 那就把当时的录像向社会公示出来。”二位行长似乎也急了, 当事气氛很紧张。 于是我便转移话题, 故意聊了一些关于黄金、股票的话题。 气氛明显好转后, 我向二位行长明确表态。 一、冲我咆哮的当事人必须付出代价; 二、必须书面道歉;随后, 二位行长说:“就这么点小事总不至于让‘梁经理’丢了饭碗吧?”我问道:“请问工行历史上可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他们表态道:“没有”。 我说:“既然从来没有发生过, 梁经理开了这么一个不好的头, 难道不该对此付出代价吗?” 随后聊了一些其他话题, 如股票、黄金、港股等。 结束时的气氛还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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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反映出当时他们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12号事态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但因为涉及一些不便公开的事情。 暂时不能向网友公示。

ICBC_hoy0828 发表于 2012-2-1 04:39:43


持续关注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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