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行政命令直接干涉银行的经营管理。这些服务和产品的价格完全应该由市场来定价,客户自己会用脚来投票。 1 \% M }5 b. C h' C银行是企业,经营得不好甚至倒闭都很正常,美帝在金融危机中就倒了两百多家银行,我朝的银行经营得红红火火还不是拜垄断所赐,到头来受苦的还是老百姓。... 0 U2 W4 W6 ~8 Qcaven 发表于 2011-3-15 19:04
说得倒容易。事实上,在天朝,用脚投票谈何容易。即使是信用社、即使是城商行,就算他们收100元的年费,也不会说由于失去客户而倒闭。 9 D; ]) i6 i* ^# c( T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选择银行的自由。假设说退休金、低保金之类的,能够自行选择到兴业去代发、到城商行去代发,那我支持他收。 & p6 ]1 j% s' Y/ z4 p# m8 O中国的商业银行靠各种转账手续费、年费实现的利润占中间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很惊人的,很不正常的。# b& d$ B6 Y; z( L! E H
市场定价并不是绝对的。监管部门更应该做好监管,制定最高限价。现在的监管力度不是太大,而是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