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 g+ t/ I1 W8 A, @; S偷偷申请开通朋友刚办理的信用卡,套取卡内现金近万元潇洒挥霍。6月8日,原想捞点意外之财的马某不但如数归还了这笔钱,还被黄岩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真所谓,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去年11月的一天,黄岩人马某与朋友潘某到路桥的数码城玩,见一家银行在推销办理信用卡,两人就拿出身份证各办理了一张。为了收取方便,两卡的收卡地点一栏均填写马某上班的公司。
/ u) w5 U( u1 p2 `( `( y 去年年底,马某看到潘某申请的信用卡已邮寄到在公司的传达室。“我手上有潘某的身份证号码,何不‘借’用他的信用卡来套现潇洒一番?反正谁也不知。”马某暗忖。
3 J' t6 e8 O) N, E' k! ?4 j 当下,马某神使鬼差般取走了潘某的信用卡,并用办公室的电话拨打服务热线申请开通了此卡。 D2 c! S9 @) Y! t
第二天,马某来到黄岩一家服装店,爽快地套取了现金4千元。过了几天,一切风平浪静,马某窃喜,放下心来。9 j2 T) \" ], ~) {! C+ p" P; n9 x
“这张卡的透支限额为1万元,我见潘某还不知此事,就壮大了胆子继续套取现金,我以为他不会怀疑到我的头上。”事后,马某交代。
( i2 O, V ~7 M: Z2 N, \; N 就在这种侥幸心理下,至今年1月4日,马某在黄岩邮政储蓄所、各家银行等地提取卡内现金五次,共计9千多元。2 h& P, o% Y2 r6 ]* Q0 V
不久,潘某获悉自己的信用卡被人盗用。面对潘某的质疑,马某开始还故作清白。当潘某查出当时拨打开通此卡的电话号码正是马某的办公室电话时,马某才像被打了霜的茄子似地低下了头。后来,马某向潘某全额归还了这笔钱。1月16日,马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 G3 z1 u3 _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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