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BC_七七八八的
发表于 2012-2-3 03:36:09
原帖由 青原虫虫 于 2009-10-16 11:55 发表 http://bbs.kblcw.com/images/common/back.gif7{5H*zs&grpR5b
一刀切显然是太不公平了,信用卡逾期、忘交电话费之类的应该只保留一两年。而炒房导致断供的应该永世不得翻身! hdlG3A1s+^C[Q-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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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haha%
ICBC_晨叶上的露
发表于 2012-2-3 04:26:35
小偷或者大盗,改过了也是浪子回头嘛.:loveliness: _*JT?,CPRX
由于一二次逾期,背负一辈子信用不良,这太太太太太久了啊.:lol
ICBC_nikia-n2
发表于 2012-2-3 04:51:15
原帖由 青原虫虫 于 2009-10-16 11:55 发表 http://bbs.kblcw.com/images/common/back.gif/@$_.X9{H4[.r
一刀切显然是太不公平了,信用卡逾期、忘交电话费之类的应该只保留一两年。而炒房导致断供的应该永世不得翻身! J%Q[1{)kM5JGm
虫虫说得很有道理哎
ICBC_nikia-n2
发表于 2012-2-3 05:13:39
原帖由 晨叶上的露珠 于 2009-10-16 16:51 发表 http://bbs.kblcw.com/images/common/back.gifD$EX2j$gS*d1U
小偷或者大盗,改过了也是浪子回头嘛.: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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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二次逾期,背负一辈子信用不良,这太太太太太久了啊.:lol "Y\t-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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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露珠说的对
ICBC_小沉雁
发表于 2012-2-3 05:49:57
原帖由 青原虫虫 于 2009-10-16 11:55 发表 http://www.kblcw.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r\"x$`&@2T3MXK/h8M
一刀切显然是太不公平了,信用卡逾期、忘交电话费之类的应该只保留一两年。而炒房导致断供的应该永世不得翻身! 2ji9q$H:sX2W#or7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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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很强大!严重支持!
ICBC_bjfog
发表于 2012-2-3 06:07:33
原帖由 未名湖 于 2009-10-16 09:56 发表 http://bbs.kblcw.com/images/common/back.gif$m"FC4pHlp)t(@WP
为啥不良信用记录只保留7年,我咋觉得应该保留一辈子?为啥中国总要借鉴美帝的规定而不是自主创新呢,显然外国流进来的东西未必都是好的,例如甲流,例如肯德基,例如信用卡,例如新的还未出台的征信条例。。。。。什 ... j9fDN%s;Z
从信用管理的经验来讲,一定时间以内的信用行为与现在的信用风险水平关联度较高,很早之前的行用行为与现在的信用风险关联度显著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