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酒瓶 发表于 2011-5-7 10:38:50

看这种强人~~


银行员工办68张卡透支58万 被控信用卡诈骗罪判10年
www.zjrb.cn诸暨网2011-5-7


  一名1983年出生的广州男仔蔡某昨日被控信用卡诈骗罪,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过堂受审。他一共办理了68张信用卡,其中57张透支,透支额高达57.8万元。他对控罪供认不讳,并称自己一直有透支消费的习惯,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不断地用办理新信用卡的方式还款。

  蔡某是湖南省湘阳县人,文化程度中专,户籍地为广州市荔湾区,于2010年7月7日被执行刑事拘留,2010年8月11日被逮捕。蔡某是在其住处被抓获的,当时在其家中缴获信用卡46张。蔡某皮肤白净,讲一口地道的广州话,庭审亦是以广州话进行。他告诉记者,他中专毕业后从事过多份工作,被捕前是某银行信用卡部的员工。

  检察机关指控,蔡某于2004年12月至2010年11月间,在广州市以其本人名义,并分别冒用李某、姚某、谭某、黄某、伍某、何某、吴某等人的名义,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601939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中国民生银行 (600016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中国工商银行 (601398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中国交通银行 (601328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中国光大银行 (601818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中信银行 (601998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601998,股吧)、招商银行 (600036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600036,股吧)、广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 (601988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申领共68张信用卡供其本人使用,其中的57张信用卡被蔡某以消费、提现的方式进行恶意透支共计本金503254.64元人民币、33642.57港元、3833.37美元、1160.32英镑、860.75欧元,折合共计人民币578241.77942元,还款期限届满,经上述银行多次催收,拒不归还,造成上述银行损失共计人民币578241.77942元。

  检察机关认为蔡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骗领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及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犯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法庭最后认定蔡某的犯罪数额确为57.8万元,他或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zlcdc 发表于 2011-5-10 22:51:17

大家用卡都要注意,一定要理性用卡

bfq8888 发表于 2011-5-11 08:19:20

理性用卡

杭州-TD 发表于 2011-5-11 14:21:20

:@

kukudi 发表于 2011-5-14 10:21:40

:lol
这是个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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